【111年第1學期-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 申請活動場地及開放注意事項公告

一、申請注意事項:

1.111年第1學期起取消場地協調會,如各社團/系學會欲舉辦活動借用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請社長/系會長登入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2.如須連續借用3日以上之大型活,請於開學第一週9/5(一)至9/8(四)期間將場地借用申請單活動企劃書防疫檢核表(紙本資料共3份如附件)一併送至課外組送審,逾期將不受理。

3.若未於開學第一週提出申請之單位,將視同放棄111年第1學期場地預約資格,活動場地申請皆依照本組申請作業流程辦理。

4.借用非課外組所轄場地辦理活動,須先確認場地單位使用狀況,確認後至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二、公共空間暨收費場地,開放校內申請借用如下:

1.開放線上系統借用:課外組所轄場地

2.開放期間:111學年第1學期(111年9月5日至112年1月31日)

★(9/5起開放申請,9/5前欲登之活動將於當日中午12時刪除,連續借用3日以上之大型活動請於開學第一週9/5(一)至9/8(四)期間將紙本送至課外組審核)

3.開放時間:週一至周日8 時至 22 時

4.各場地開放情形請參考本組網站公告


三、社團辦公室開放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日:上午8時00分至晚間23時30分

★需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

 

四、申請課外活動需遵照借用流程辦理,繳交以下文件:

1.課外活動申請表(請登入學務資訊系統→校內外活動申請→活動/場地申請→社團活動申請狀態→列印)

2.活動企劃書(範本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修改填寫)

3.防疫檢核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填寫)

★檢附以上資料後投遞至課外活動組信箱!

 

★舉辦校外活動需額外繳交以下資料:

1.旅行平安保險文件(影本)

2.租用合法遊覽車合約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3.校外活動注意事項切結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滾動式檢討符合最新中央防疫規範,並有權利因應疫情終止所有學生社團已申請已核准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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