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情請參閱附檔
凡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生配合本校實施遠距教學至期末政策,願配合提前退宿者,宿舍提供退宿專案如下:
凡於期限內申請提前退宿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退宿者,將依退宿時間按週次退還宿費:
(一)5/23~5/29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三週宿費。
(二)5/30~6/5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二週宿費。
(三)6/6~6/12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一週宿費。
(四)6/13~6/18完成退宿手續者,不退還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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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110學年度第2學期學生宿舍住宿生配合本校實施遠距教學至期末政策,願配合提前退宿者,宿舍提供退宿專案如下:
凡於期限內申請提前退宿並於規定時間內完成退宿者,將依退宿時間按週次退還宿費:
(一)5/23~5/29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三週宿費。
(二)5/30~6/5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二週宿費。
(三)6/6~6/12完成退宿手續者,退還所住寢室一週宿費。
(四)6/13~6/18完成退宿手續者,不退還宿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