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原住民學生獎學金 |
|
獎助學門 |
研究所、大學部 |
申請對象 |
設籍台中市4個月以上,原住民學生(已領有其他公設獎學金、進修部、在職專班等進修學生、大一新生不得申請) 獎學金項目:清寒學生獎學金、優秀學生獎學金 |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
111年5月20日 |
申請方式 |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三)在學證明 (四)110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五)切結書 (六)領據 (七)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八)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或家庭狀況訪視表(父母失業、離異、亡故、生病或家庭發生變故,致生活困 難)(申請「優秀學生獎學金」者免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