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新竹市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碩士班

申請對象

設籍新竹市六個月以上家境清寒之大學部及碩士班學生(不含在職專班及學分班),未享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助學金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1年10月24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110學年第2學期成績單

(三)戶口名簿影本(請加蓋申請人私章)

(四)清寒證明(里長證明)或由導師於申請表中核章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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