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輔導與獎勵

就業力輔導

【承辦單位:學務處生涯發展中心】

(一)多元職能學習輔導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2.參與學生須完成下列輔導活動:
    (1)撰寫自傳(至少300字),並且參與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職涯興趣探索及職能施測。
    (2)須參加生涯發展中心認定之職場共通職能輔導課程或校內合作單位開設之多元職能課程至少四場次,並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活動、上傳學習心得(500字)及照片。
    - 參加職能課程須涵蓋兩種不同職能輔導類別;職能類別包括溝通表達、持續學習、人際互動、團隊合作、問題解決、創新、工作責任及紀律、資訊科技應用等8項。
    - 參加合作單位創新產業暨國際學院及鹿鳴文化資產中心辦理之相關課程,須先與就業力輔導承辦人確認該課程是否認列輔導場次。
扶助
獎勵
  1. 每人每學期以申請一次為限。
  2. 該學期未完成4場次不列入輔導獎勵,4場次以上不足6場次,以4場次計,完成4場次(需撰寫兩篇心得)之輔導規定者,可申請輔導獎勵金新臺幣四千元。
  3. 該學期完成6場次以上者,以6場次計,完成6場次(需撰寫三篇心得)之輔導規定者,可申請輔導獎勵金新臺幣六千元。
申請
程序
  1. 繳交線上申請表提出輔導申請。
  2. 當年度申請期限至獎勵金額度用畢為止。
  3. 注意事項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
申請
表單
活動
訊息
生涯發展中心活動報名網頁 https://goo.gl/FfUPph
歡迎撥電洽詢相關網頁活動是否屬「就業力活動」,電話:(04)22840237轉29 林小姐
(二)取得專業證照輔導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完成自傳(至少300字),參與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職涯興趣探索、職能施測暨輔導,了解依所學專長及興趣報考專業證照。
扶助
獎勵
完成輔導規定者補助專業證照報名費,並於取得專業證照後核發獎勵金
  1. 專業證照報名費補助:
    (1)補助教育部公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勞動部技能檢定相關證照、經系所認定之國際證照、語言檢定證照考試報名費。
    (2)各單項證照考試補助費用以新臺幣七千元為上限,以一次為限。
  2. 專業證照取得獎勵金:
    (1)教育部公告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發、委託、認證或認可證照高考級別新臺幣一萬元、其餘級別新臺幣四千元。
    (2)勞動部技術士證甲級證照新臺幣一萬元、乙級證照新臺幣四千元、丙級及單一級證照新臺幣二千元。
    (3)經系所/生涯發展中心認定之國際證照專業類新臺幣一萬元、國際證照進階類新臺幣四千元、國際證照基礎類新臺幣二千元、非國際證照類新臺幣二千元。
    (4)各單項證照獎勵金核發以一次為限。
申請
程序
  1. 第一階段:報考前提交線上申請表。
  2. 第二階段:於接獲核發之專業證照後1個月內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並上傳專業證照掃描電子檔後,檢附專業證照正本提出專業證照獎勵金申請。
申請
表單
(三)實習輔導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完成自傳(至少300字),並且參與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職涯興趣探索、職能施測暨輔導。
  3. 參與實習注意事項研習(實體或線上課程)並完成線上測驗後,申請校外實習。
  4. 實習不得為本校畢業門檻及系所課程學分且不得支領實習單位於實習期間、實習結束以任何名目與形式核發的金錢(例如:薪資、獎金、獎學金、獎勵金、學習金、津貼及補助等)。
  5. 為鼓勵學生多元學習接觸企業實習,實習內容不得為學生系所專業相關。
扶助
獎勵
實習獎勵金核發標準為每人每期實習新臺幣一萬六千元,每期實習至少須達28天,可跨月計算,未達28天不予核發。實習獎勵金核發每人每年以三期為限。
申請
程序
  1. 第一階段:實習前提交線上申請表,並檢附實習單位不給付任何名目之金錢聲明書、系所畢業門檻/學分核章證明電子檔暨參加實習注意事項研習(實體或線上課程)並完成線上測驗。
  2. 第二階段:於實習結束後一個月內,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上傳實習單位未給付任何名目之金錢證明書及實習證明掃描或拍照電子檔。
  3. 當年度申請期限及注意事項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
申請
表單
(四)專業職能訓練輔導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完成自傳(至少300字),並且參與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職涯興趣探索、職能施測暨輔導。
  3. 參加校內相關單位之職能訓練課程(含語言課程)。
  4. 課程不得為系所必修、選修課程或非系所開設之學分課程。
扶助
獎勵
  1. 課程時數達十六小時以上,未滿三十小時者補助新臺幣五千元,達三十小時以上者補助新臺幣一萬元。
  2. 每人一年以申請四次為限,各單項課程以補助一次為限。
申請
程序
  1. 第一階段:課程前提交線上申請表。
  2. 第二階段:於課程結束後一個月內,繳交課程500字心得及課程時數證明或研習證明。
  3. 當年度申請期限及注意事項由承辦單位另行公告。
申請
表單

實習說明會-職場倫理(線上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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