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輔導與獎勵

關懷力輔導

(一)社會服務學習輔導【承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參與下列社會服務隊學習活動(不包含本校社團服務學習課程):
    (1)參與招募說明會
    (2)參與行前籌備
    (3)參與行前教育訓練
    (4)參與行前授旗宣誓活動
    (5)參與服務隊成果編輯
    (6)參與出隊服務
扶助
獎勵
  1. 完成上述社會服務隊學習活動(1)至(5)項當中4項者,給予新臺幣六千元獎勵金。
  2. 出隊服務3天(達24小時)以上者核發新臺幣八千元,未滿3天者核發新臺幣四千元,至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
申請
程序
  1. 於公告期間提出社會服務學習申請,於審核通過後全程參與學習活動。
  2. 參與學習活動完成後二周內內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並完成系統申請案件。
  3. 檢附活動心得暨成果(400字以上)提出獎勵申請。
申請
表單
(二)服務學習協助輔導【承辦單位:學務處課外活動組】
輔導
規定
  1. 符合本法第二條規定之學生。
  2. 參與協助本校服務學習(一)、(二)之社團服務學習課程
    (1)擔任社團服務學習課程助教及辦理服務學習課程活動
    (2)助教須完成負責示範、輔導與協助考評之工作
扶助
獎勵
  1. 完成上述學習內容者,每學期給予新臺幣二千元獎勵金。
  2. 參加獎助金額度用畢為止。
申請
程序
  1. 於公告期間提出服務學習協助輔導活動申請,於審核通過後全程參與學習活動。
  2. 參與學習活動完成後二周內內至本校生涯歷程檔案系統登錄並完成系統申請案件。
  3. 檢附活動心得暨成果(400字以上)提出獎勵申請。
申請
表單
聯絡地址

402 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
行政大樓三樓

聯絡方式

學生事務處
TEL: 04-22840223
E-mail: nchuosa@nch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