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第2學期-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 申請活動場地及開放注意事項公告

一、申請注意事項:

1.各社團/系學會欲舉辦活動借用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請社長/系會長登入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2.如須連續借用3日以上之大型活動或已提前規劃完成之活動,請於活動日前至少3個月場地借用申請單活動企劃書(紙本資料共2份如附件)一併送至課外組送審保留場地,逾期將依照系統借用。

3.若未於活動日前3個月提出活動申請之單位,將視同放棄場地預約資格,活動場地申請皆依照本組申請作業流程辦理。

4.借用非課外組所轄場地辦理活動,須先確認場地單位使用狀況,確認後至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二、公共空間暨收費場地,開放申請借用如下:

1.開放線上系統借用: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雲平樓將於111年12月24日至112年12月13日進行南入口景觀及雲平樓整建工程案,工程為期一年(如提早完工將另行公告),施工期間課外組所轄場地開放圓廳303小禮堂惠蓀堂南廣草地廣場借用,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開放期間:112年1月1日至112年6月30日

3.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8 時至 22 時

4.各場地開放情形請參考本組網站公告


三、社團辦公室開放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日:上午8時00分至晚間23時30分

★需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範。

★如發現未經同意擅自逗留或使用場地者,違規者依本組辦法處理

 

四、申請課外活動需遵照借用流程辦理,繳交以下文件:

1.課外活動申請表(請登入學務資訊系統→校內外活動申請→活動/場地申請→社團活動申請狀態→列印)

2.活動企劃書(範本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修改填寫)

3.如活動場地涉及繳費,請等候本組通知後攜帶場地繳費單課外活動申請表活動企劃書 整份 至本校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完成繳費後將整份資料擲回課外活動組信箱,並確認已完成場地核准後再行公告活動內容,企劃書如發現有偽造或欺騙行為經確認屬實將依校規懲處

 

★如舉辦校外活動需額外繳交以下資料:

1.旅行平安保險文件(影本)

2.租用合法遊覽車合約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3.校外活動注意事項切結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滾動式檢討符合最新中央防疫規範,並有權利因應疫情及借用單位使用狀況終止所有學生社團已申請已核准之活動。

 

五、雲平樓施工期間注意事項:

1.工期自111年12月24日至112年12月13日
•如提早竣工將提前恢復正常使用

2.施工期間僅開放單一通道(洽公專用)
•大樓全部區域暫停社團活動

3.施工期間可預約進出雲平樓社辦時間
上班日中午12:00–13:00
上班日下午16:00–17:00
•如需進社辦須聯絡課外組輔導承辦人陪同

4.社辦內請勿放置私人物品貴重物品
•施工期間如有遺失須自行負責

5.施工期間雲平樓1至4樓所有社辦空間
• 門口出入走道至臨外牆窗戶處請留1.5公尺施工通道
• 所有物品請靠內堆放
• 施工廠商將於堆放物品處鋪設防塵塑膠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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