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兵役辦理須知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辦理須知
類別 緩徵 儘後召集 其他
辦理對象 本校在學役男未服役之
  1. 新生
  2. 復學生
  3. 轉學生
  4. 延畢生
  5. 降級轉系生
  6. 逕讀生
本校在學役男已服役(包括完成軍事訓練)之
  1. 新生
  2. 復學生
  3. 轉學生
  4. 延畢生
  5. 逕讀生
本校在學役男在學期間收到徵集令 本校在學役男在學期間收到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令
辦理時間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每學期開學後一個月內 隨時 隨時
檢附資料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調查表
(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調查表
(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及退伍令影本)
  1. 徵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擇一即可)
  2. 暫緩徵集證明書
  1. 教育(勤務、點閱)召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擇一即可)
  2. 在學證明
辦理流程
  1. 新生入學前依規定進入學務資訊系統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及兵役資料,存檔後列印紙本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學安室,以利辦理緩徵。
  2. 開學後可登入學務資訊系統查詢各縣市政府核定之公文文號及緩徵期限,了解個入辦理情況。
  1. 新生入學前依規定進入學務資訊系統填寫個人基本資料及兵役資料,存檔後列印紙本並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退伍令影本,於期限內郵寄或親送至學安室,以利辦理儘後召集。
  2. 開學後可登入學務資訊系統查詢各縣市後備指揮部核定之公文文號及儘後召集期限,了解個入辦理情況。
  1. 學生攜帶徵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經承辦人確認是否確實收到徵集令。
  2. 若屬實承辦人即將填妥之暫緩徵集證明書加蓋學安室章戳,由學生連同徵集令正本繳回至戶籍地公所。
  1. 學生攜帶教育(勤務、點閱) 召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經承辦人確認是否確實收到。
  2. 若屬實則由學生自行列印在學證明並加蓋註冊組章戳,由學生連同召集令正本繳回至戶籍地後備指揮部。

 

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辦理須知
類別 役男出境
辦理對象 本校在學役男出境期間超過四個月者 本校在學役男出境期間在四個月內者
辦理時間 申請人出國前一個月 申請人出國前一個月
辦理流程
  1. 將所需檢附資料之電子檔傳送至兵役承辦人信箱。
    路徑:中興大學首頁→行政單位→學務處→學安室→人員職掌
  2. 兵役承辦人依檢附之資料函文該戶籍地縣(市)政府。
  3. 該戶籍地縣(市)政府核准後發函通知申請人逕至役政署網站之「役男出境核准通知單查詢及列印系統」,列印通知單併同護照出境即可。
申請期限最早出國前一個月,最晚出國前三天,一律透過役政署「役男短期出國線上申請系統
檢附資料
  1. 國立中興大學具有役男身份因奉派或推薦出國學生名冊」-電子檔
    *填寫表格注意事項:(1)出國日期之填寫須以對方學校學期開始為主,至多提前一週前往。且填寫之日期必須與所購買之機票日期一致。(2)返國日期之填寫須以對方學校學期結束為主,至多延後一週返國。
  2. 入學許可證明-電子檔
  3. 護照基本資料頁影本電子檔
備註
  1. 若上下學期前往同一學校交換之男同學,承辦人會先辦理上學期之出境申請;待接獲下學期之入學許可證明時,請儘快以e-mail方式提供承辦人續辦延長出境之申請。
  2. 若上下學期前往不同學校交換之男同學,承辦人會先辦理上學期之出境申請;待學期結束須先依時返國後,再提供上述所需檢附之資料續辦下學期新學校交換之出境申請。
 

110年暑期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

110年申請暑期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10/18開始受理申請! 83至93年次就讀專科以上學校男子,有意願利用暑假期間連續2年完成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者,於110年10月18日上午10時起至11月15日下午5點止,於內政部役政署網站「分階段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系統」線上提出申請。
110年申請暑期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國防部共提供3個梯次,各梯次入營日期不同,請役男於申請前應詳閱公告說明,並瞭解就讀學校暑假起迄期間、有無實習課程,再依個人需求及狀況審慎選擇一梯次軍種兵科,且僅得擇一梯次之軍種兵科申請,完成申請後不得更換梯次或軍種兵科。各梯次軍種兵科申請人數未超過錄取員額時,全額錄取;有意願且未來連續2年暑假無實習或出境等規劃的役男,記得在期限內完成網路申請。
線上申請分階段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無須繳交任何在學證明文件,中籤後戶籍地公所會主動查驗在學狀況。尚未核准在學緩徵或出境就學役男,請繳附在學證明文件(國外、香港、澳門在學證明須經駐外單位驗證,大陸地區在學證明須經公證及驗證)。

學生兵役問與答

學生兵役問題Q&A

Q.什麼年齡為役齡男子?
依兵役法規定男子年滿18歲之翌年1月1日起役,至屆滿36歲之年12月31日除役,稱為役齡男子。故19歲即為徵兵及齡,19歲至36歲之男子依法皆應接受徵兵處理。
Q.19歲徵兵及齡計算方式為何?
以現為民國X年減去出生Y年次,其數目為19即為徵兵及齡。如:民國99年-80年次=19歲。故80年之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之役男,於民國99年1月1日起即為19歲,以此類推。
Q.哪些人得辦理緩徵?
依兵役法規定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高級中學及其同等以上學校在校之學生得予以緩徵,但逾33歲仍未畢業者不得予以緩徵。故凡19歲-33歲未服役之在學學生得辦理緩徵,包括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畢生、降級轉系生、學士逕讀碩士生及碩士逕讀博士生,且於入學時依照各學籍之正常修業年限為其緩徵期限,分別為:學士班至四年級、碩士班至二年級、博士班至四年級、獸醫學系至五年級。此外,經核准緩徵之學生,若延長其修業年限者(延畢),每學年度須重新提出緩徵申請。
Q.如何辦理緩徵?
依兵役法規定申請緩徵之學生,學校應依學生戶籍地分別繕造申請緩徵學生名冊,送各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定。故凡符合辦理緩徵資格之在學學生,於入學時請逕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網站下載「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調查表」,填妥後於期限內郵寄或親自繳交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統一辦理緩徵。
Q.何時緩徵原因消滅?
依免役禁役緩徵緩召實施辦法規定經核准緩徵之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緩徵原因消滅:
一、畢業。
二、休學、退學或經開除學籍。
Q.在學期間接獲徵集令應如何做?
在學期間接獲徵集令時,由學生攜帶徵集令正本、影本或照片,並填妥「國立中興大學學生申請暫緩徵集用證明書」(以下簡稱暫緩徵集證明書)至學安室,經承辦人確認核章後,由學生將暫緩徵集證明書連同徵集令繳至戶籍地公所兵役業務承辦人即可。此暫緩徵集證明書可逕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網站下載。
Q.各縣市兵役單位辦理役男徵兵處理程序為何?
依兵役法規定徵兵及齡男子應受下列徵兵處理:
一、兵籍調查:建立兵籍資料。
二、徵兵檢查(體格檢查):確定體位。
三、抽籤:決定軍種及入營順序。
四、徵集:完成國民應盡之義務。
★ 各縣市兵役單位役男辦理徵兵處理程序 ★
流程
項目 兵籍調查 體格檢查 抽籤 徵集入營
辦理時間 每年2-3月 緩徵原因消滅後 常備役體位役男 每個月
目的 建立兵籍資料 確定體位 決定軍種及入營順序 完成國民應盡之義務
役男須知 ★在接獲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通知辦理兵籍調查時,可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內政部役政署網站首頁點選進入「徵兵及齡男子兵籍調查線上申報」作業系統,登錄兵籍表所需之個人資料後即可完成兵籍調查作業。
★在接獲戶籍地鄉(鎮、巿、區)公所通知辦理兵籍調查時,可親自、委託代理人前往指定地點、臨櫃、傳真或郵寄的方式完成。
★有身心障礙手冊役男,請洽兵役課,可申請到府辦理兵籍調查。
★役男兵籍調查後,體檢時間、地址或電話有變更者,請主動與兵役課聯繫。
★役男因案緩徵原因消滅時,本人或其戶長應於三十日內向戶籍地區公所申報之。
★體位判定-常備役、替代役、免役、難以判定(隔年複檢)、複檢(現場無法判定須安排時間再檢)。
★重大身心障礙役男,可檢具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及相關證明提出書面審查,申請逕判體位。
★有痼疾役男,請攜「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體檢當天出示,以供體檢場醫師參考。
★常備役體位役男,若體位發生變更時,可檢附「醫療機構診斷證明書」、身分證、印章至兵役課中申請改判體位。
★家境特別貧困須靠役男獨負家庭生計責任,合於「家庭因素及替代役體位服補充兵役」辦法要件者,可於入營前向兵役課申請。 ★依軍種籤號順序徵集入營。
★役男因故無法入營時,可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延期入營。
Q.申請辦理儘後召集之條件為何?
依兵役法規定具後備軍人身份正在專科以上學校就讀之正式學生得列入儘後召集。故已服役具後備軍人身份之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畢生、學士逕讀碩士生及碩士逕讀博士生得申請辦理儘後召集。
Q.如何辦理儘後召集?
凡符合辦理儘後召集資格之在學學生於入學時,請逕至學生安全輔導室網站下載「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調查表」,填妥後於開學前郵寄或親自繳交至學安室統一辦理儘後召集。
Q.在學期間接獲後備軍人教育(勤務、點閱)訓練召集令應如何做?
在學期間接獲後備軍人教育(勤務、點閱)訓練召集令時,由學生逕至註冊組網站列印在學證明,經承辦人確認核章後,由學生將在學證明連同教育召集令正本繳至戶籍地後備指揮部即可。
Q.延畢男同學辦理兵役注意事項
1.凡學士班日間部五年級以上、學士班進修部大六以上、獸醫系六年級以上、碩士三年級以上、碩士在職班五年級以上、博士五年級以上都屬延畢生,緩徵期限於正常修業年限之06月30,若確定下學年度將繼續就學者必須續辦緩徵或儘後召集,續辦之期限為一學年。
2.繳交期限為新學年度開始9月1日前,填妥「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兵役調查表」,並依個人服役情況檢附相關證件,親送、委託或郵寄至學安室重新辦理即可。
Q.一般生及僑生各應向哪一單位洽詢兵役問題?
日間部、進修部學生及僑生請至學生安全輔導室(惠蓀堂二樓)洽詢。

入營須知

役男出境

役男出境問題Q&A

Q.役男申請出境就學之規定為何?
(詳情請參閱民國103年8月4日修正之「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4條至第10條)
1.申請出境至國外就學者,應取得國外學校入學許可。赴香港或澳門就學役男,準用之。
2.申請出境至大陸地區就學者,應取得教育部所採認大陸地區大學校院正式學歷學校及科系入學許可。
3.在國外就學之役男,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檢附經驗證之在學證明,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以下簡稱移民署)申請再出境;其在國內停留期間,每次不得逾三個月:
(1)在國外就讀經當地國教育主管機關立案之高中以上 學歷學校。
(2)就學最高年齡,大學以下學歷者至二十四歲,研究所碩士班至二十七歲,博士班至三十歲。但大學學制超過四年者,每增加一年,得延長就學最高年齡一歲畢業後接續就讀碩士班、博士班者,均得順延就學最高年齡,其順延博士班就讀最高年齡,以三十三歲為限。以上均計算至當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Q.具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是否一定要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
依據「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14條規定:在臺原有戶籍兼有雙重國籍之役男,應持中華民國護照入出境;其持外國護照入境,依法仍應徵兵處理者,應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義務時止。
Q.應屆畢業生於畢業之年6月30日起至接獲徵集令前能否申請出國?
應屆畢業生若規畫於畢業之年6月30日起至接獲徵集令前出國,且出國期間在四個月以內者,請於出國前一個月內,由本人攜帶完成體檢之證明書、護照正本、身分證正本及印章,至就近的公所辦理役男出境即可。相關法令請參照「役男出境處理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款役男經完成徵兵體檢處理者,解除其限制。

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制度

外交替代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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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應屆畢業役男接受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入營時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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