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 申請活動場地及開放注意事項公告

一、申請注意事項:

1.各社團/系學會欲舉辦活動借用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請社長/系會長登入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2.如須連續借用3日以上之大型活動已提前規劃完成之活動,請於活動日前至少3個月場地借用申請單活動企劃書(紙本資料共2份如附件)一併送至課外組送審保留場地,逾期將依照系統借用。

3.若未於活動日前3個月提出活動申請之單位,將視同放棄場地預約資格,活動場地申請皆依照本組申請作業流程辦理。

4.借用非課外組所轄場地辦理活動,須先確認場地單位使用狀況,確認後至學務資訊系統辦理申請作業。

 

二、公共空間暨收費場地,開放申請借用如下:

1.開放線上系統借用:課外活動組所轄場地雲平樓將於111年12月24日至113年5月30日進行南入口景觀及雲平樓整建工程案,施工期間課外組所轄場地僅開放圓廳303小禮堂惠蓀堂南廣草地廣場雲平樓F2、F10借用,部分空間含社課教室社團辦公室僅供校內社團使用,雲平樓暫不開放校外人士進出使用,造成不便敬請見諒。

2.開放期間:113年2月1日至113年6月30日

3.開放時間:週一至週日8時至22時

4.各場地開放情形請參考本組網站公告


三、社團辦公室開放時間如下:

週一至週日:上午8時00分至晚間23時30分

★如發現未經同意擅自逗留或使用場地者,違規者依本組辦法處理!

 

四、申請課外活動需遵照借用流程辦理,繳交以下文件:

1.課外活動申請表(請登入學務資訊系統→校內外活動申請→活動/場地申請→社團活動申請狀態→列印)

2.活動企劃書(範本如附件,請自行下載修改填寫)

3.如活動場地涉及收費須繳費,請等候本組通知後攜帶場地繳費單課外活動申請表活動企劃書 整份 至本校出納組(行政大樓2樓)完成繳費後將 整份 資料擲回課外活動組信箱,並確認已完成場地核准後再行公告活動內容,企劃書如發現有偽造或欺騙行為經確認屬實將依校規懲處。

★如舉辦校外活動需額外繳交以下資料:

1.旅行平安保險文件(影本)

2.租用合法遊覽車合約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3.校外活動注意事項切結書(課外活動組網頁→表格下載→其他表單)

 

五、雲平樓施工期間注意事項:

1.工期自111年12月24日至113年5月30日
•如提早竣工將提前恢復正常使用

2.社辦內請勿放置私人物品及貴重物品
•如有遺失須自行負責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