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中興清寒僑生獎助學金申請

一、金額/名額

    1.助學金:7千元/僑生總數的15%。

    2.獎學金:大學部1萬元/25名,研究所3萬元/研究所僑生總數的15%。

    3.補助校內住宿費:10名

二、申請資格

    1.家境經濟弱勢在學僑生。

    2.未獲免繳學費或雜費優惠者。

    3.延修生或因修習雙主修、輔系而延長就學之學生不得申請。

    4.已獲得教育部助學金與其他不可兼領獎助學金者不得申請,本校僑生新生入學獎學金除外。

    5.操行成績需達85分以上(申請獎學金者須具備)。

    6.大學部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上排名須為前70%以內;研究所則擇其前一學期學業成績(班排名或GPA)及整體 表現優異者。

    7.只有申請助學金者,只需提供清寒證明及成績證明。

三、申請方式

    填妥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NdXKuM69XDCyahp6A及備齊所需文件至學生安全輔導室(惠蓀堂2樓)申請,

四、必備文件

    1.申請表

    2.112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含班排名次、研究生GPA),研究生若有其他表現證明尤佳。

    3.家境清寒證明或家庭財務證明(限112年6月後開立的)

五、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3年3月15日16:00止

六、洽詢方式

    電話:04-22840657  李瑞宗

六、備註

    1.本獎助學金審核會議預計113年5月召開。

    2.有獲得本獎學金或助學金者,始有機會補助校內住宿費。

    3.新生請至出納組「學生撥款局帳號登錄系統」網頁https://nonstop.nchu.edu.tw/StudAcc/index.jsp登錄匯款帳號

七、成績證明取得方法

    成績及名次證明: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外的自動繳費機列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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