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種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金額/名額

5仟元/按基金會配額

申請資格

1.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之。

2.上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甲等者

3.本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4.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申請方式

備齊所需文件至學生安全輔導室室(惠蓀堂2樓)申請

必備文件

1.申請表

2.110學年度成績單

3.清寒證明(非必備)

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民國111年10月07日止

洽詢方式

電話:04-22840656   李瑞宗

備註

1.各項僑生獎學金由僑聯文教基金會審查通過後,擇日發給之。

2.若有獲得本獎學金,請妥善規劃且不購買奢侈品與高級享受。

成績單

取得方法

成績名次證明:行政大樓1樓註冊組外的自動繳費列印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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