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聯文教基金會僑生獎學金申請公告
一、金額/名額:5000元/按基金會配額
二、申請資格
(一)凡在國內公私立大學院校大學部(不含研究所)就讀,並確係海外保送,或港澳考取,或自行來台介考有案之僑生,具備下列條件者,均可申請之。
(二)113學年度之學業成績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以上者
(三)114學年度未享有其他任何獎學金者。
(四)申請僑生以清寒為優先分配,但必須提出清寒證明。
三、必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113學年度成績單正本
(三)清寒證明(非必備)
四、申請方式: 備齊所需文件至學生安全輔導室室(惠蓀堂2樓)申請
五、申請日期: 即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17:00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