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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委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止受理申請。 OCAC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Scholarship

僑務委員會115年度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

申請公告

金額/名額

由僑委會核定

申請資格

  1. 大專以上在學僑生及港澳生(大學、研究所均需二年級以上始得申請)。
  2. 未領取僑委會114年度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助學金與其他不可兼領獎助學金(例如教育部助學金、華僑救國聯合總會獎學金、僑聯文教基金會代辦各項僑生獎學金、華僑協會總會獎學金等)者。
  3. 申請僑生目前就讀學程須與僑委會資料相同。
  4. 研究所、學士班一年級不得申請,學士班一年級生限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僑先修部秋季班結業者得以僑先部結業成績申請。
  5. 任一學期成績空白者不得申請。
  6. 需持有i僑卡。

申請方式

請於115年3月6日前至獎學金網站填寫申請資料(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並備齊文件至學生安全輔導室(惠蓀堂2樓)申請

申請文件

  1. 申請表(至獎學金申請系統線上填寫後,可列印申請表https://scholarship.ocac.gov.tw)
  2. 113學年上下學期(全學年)成績單正本
  3. 居留證或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5. 家長現任職僑校服務證明(非必備)
  6. 清寒證明(非必備)
  7. i僑卡卡號

收件截止日期

即日起至115年3月6日17時截止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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