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1. 目的:為提升本市青年學生職涯發展競爭力及未來適性就業,提供青年學生暑期工讀機會,使其能提早接觸及認識職場環境,培養正確職場工作觀念及預為充實職場所需工作知能與專業技能。
  2.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勞工局
  3.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5600
  4. 報名方式:採線上報名,請至台中市政府服務e櫃檯網站(https://eservices.taichung.gov.tw/)/申辦服務/服務分類/求職及就業/臺中市政府112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報名,辦理線上報名(登錄個人資料及上傳附件pdf掃描檔)。
  5. 報名期間:
    (1)一般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14日止。
    (2)特定生:112年4月10日至112年4月21日止。
  6. 工讀期間:112年7月1日至8月31日。
  7. 工讀薪資:每人每月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給(112年以月薪2萬6,400元計算)。
  8. 服務對象:
    (1)基本條件:學生本人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一至三年級學生)、四技(一至三年級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
    (2)其他特定身分條件請詳見簡章公告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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