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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第3次公開徵選聘用工程師(品管人員)4名**Water Resources Agency, Ministry of Economic Affairs, Ninth River Management Branch — Third Public Recruitment of a Contract Engineer (Quality Control Personnel)**

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分署聘用工程師第3次公開甄選簡章(品管人員)

項目

內容

職務說明

職稱

聘用工程師

職等

聘用八等

名額

4名

性別

不限

工作地點

花蓮縣花蓮市仁愛街19號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之一者: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之水利、土木、測量、水土保持或港灣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國內外大學之水利、土木、測量、水土保持或港灣工程等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四年以上者。

二、領有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證書或具有工程經驗者尤佳。

三、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規定情事者,以及依法不得進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辦理工程興辦、測量、設計、監造、管理維護等業務。

二、辦理疏濬工程規劃設計及施作事項。

三、辦理規劃治理及預警防汛等相關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待遇

本職缺月支報酬為376至472薪點,折合新臺幣55,911至69,242元,新進人員自最低薪點起支,並依提敘及考核規定晉級。

聘用期間

實際報到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或聘用原因消失時即無條件解聘,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甄試說明

報名期間

自115年6月18日至115年6月30日(共13日)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為原則,請應徵者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

二、請務必上傳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須載明工作經驗之起迄時間及能佐證與擬任工作相關之職稱、服務單位、工作內容等資料)、身分證等相關證明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電子檔上傳。

三、所檢附之文件如有偽造、變造、冒用等情事,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調機關辦理。

甄選及錄取方式

一、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證件不全、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另如面試成績未滿80分者,則未達用人需求。

二、本分署得視甄選情形除正取名額外,並得列備取人員(至多為職缺數2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

三、甄試時間將公告於本分署官方網站最新消息之徵才公告;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分署通知當事人,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惟若應徵人員均無合適者時,本分署得予從缺。

其他事項

一、本案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3-8325103分機1121。

二、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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