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學年度第二學期興大二村換寢申請作業

一、詳如附件,敬請參閱。

二、申請核可後,服務中心將以電話通知(以服務中心受理換寢單後依序辦理,若電話三次通知不到,改由簡訊通知),同學若未於通知期限內辦理確認者,換寢申請視同無效,將取消其換寢資格。

三、 申請變更寢室每學期以一次為限,請於宿舍服務中心公告時間辦理。

四、 更換寢室者,建議可先行尋找互換者更換寢室,並一同填寫換寢單,或由服務中心視空床位情況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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