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學年度第1學期現役軍人子女校內住宿補貼申請公告
一、依據教育部114年12月10日臺教高(三)字第1142203661號函辦理,自114學年度第2學期起,「現役軍人子女」,每人每學期補助7,000元。
二、符合現役軍人子女資格的住宿生,請於即日起至115年9月30日前,填寫申請表並檢附下列證明文件,至各宿舍服務中心辦理住宿補貼相關事宜:
- 現役(家長)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如下方圖一)或家長任職單位在職服務證明文件(身分證或在職證明擇一)。
- 三個月內申請之戶籍騰本(非戶口名簿)正本(如下方圖二)(包括詳細記事)。
三、住宿補助於學雜費單上以一般生身份補助,請於申請時提供繳費證明單及帳戶資料,宿舍將後續進行造冊處理並退還溢繳費用。
四、未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則以一般生身份補助。
圖一 軍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圖二 戶籍謄本(含詳細記事)
115.08.19學生宿舍服務中心 敬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