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羅雲平校長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羅雲平校長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日期由學務處統籌訂定。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獎學金金額每名每學年壹萬元,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按僑生、國內生二比一的原則定之,孳息盈餘,併入基金存儲。
五、申請條件:
(一)核給對象為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學生,研究生不得申請。
(二)僑生: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國內生: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凡同一學年已請領其他獎學金一萬元(含)以上者,不得申請。
(三)學業成績相同時,以操行成績高者為優先。
六、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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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冷寶源先生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冷寶源先生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彰化榮民之家故榮民冷寶源先生,生前曾服務於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本大學)。逝世後遺囑將其遺款壹佰零陸萬貳仟捌佰陸拾元正捐贈本大學做為獎學金之用,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訂每學年申請一次,金額暫定為每名伍千元,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而定。
五、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學生,但合於申請條件之退除役官兵子女優先核給。
六、申請條件:
(一)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同一學年度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及未受公費待遇者。
(三)家境清寒學生,學業成績七十五分以上亦可申請,但需檢附證明。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各一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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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柏樂公司勤學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柏樂公司勤學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校法商學院畢業校友鄭孝慈先生暨張臨華女士伉儷,從事國際貿易有成,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做為母校獎學基金,並定名為「柏樂公司勤學獎學金」特訂定此辦法。
二、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本校全體學生,每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日期另行公告。
三、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五、本獎學金金額暫定為每名五千元,名額則視基金孳息收入多寡而定,按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與研究所(含博士班)三比一的原則及四捨五入的方式定名額,但基金孳息足供名額一或二名時,以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學生優先,三名時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二名,研究所(含博士班)一名,並於申請前公告通知。
六、申請條件:
(一)各院系二年級以上學生。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學生其學業成績一項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亦可申請。但需取得任課老師書面證明。
(四)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七、申請手續:繳交上學年成績單一份。如為清寒學生另繳教師證明一份。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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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楊清欽先生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楊清欽先生獎學金辦法
92.01.20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味丹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楊清欽先生捐贈本校新台幣一百萬元整,以其每年孳息所得設置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訂每學年申請一次,金額暫定為每名伍千元,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而定。
五、申請條件:
(一)各院系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二年級以上學生。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家境清寒優先,但需取得任課老師書面證明或清寒證明。
(三)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者。
六、申請手續:繳交上學年成績單一份,如為清寒學生另繳教師證明一份。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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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勵學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勵學獎助學金辦法
92.01.20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校為照顧清寒學生並鼓勵其專心向學,以每年孳息所得設置本獎助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經費來源:捐贈人與捐款金額如左:(其他捐贈獎助學金未指定申請對象,亦得為本獎助學金之經費來源。)
1.畢業校友捐贈二十一萬三千五百元。(石騰芳先生獎學金)
2.張翠香女士捐贈新台幣十萬元。
3.中華婦女聯合會國立中興大學分會黃林琴女士捐贈新台幣十萬元。
4.陳昔先生、林井女士遺屬捐贈新台幣十萬元。
5.無名氏捐贈新台幣十萬元。(工讀生獎學金)
6.唐建白先生遺屬捐贈新台幣五萬元。
7.崴鴻國際有限公司捐贈新台幣十五萬元。
8.量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捐贈新台幣八萬元。
9.謝言信謝林玉鶯文教基金會捐贈新台幣二萬元。
三、申請條件
1.學生家庭遭逢重大事故經系所推薦或最近一年家庭全年年收入新台幣五十萬元以下者,請向戶籍地國稅分局或稽徵所申請所得證明。
2.未受公費待遇及其他學雜費全免或減免優惠者。
3.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優先。
四、金額及名額:每名新台幣五千元,名額視孳息多寡而定。
五、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六、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七、申請手續:檢送系所證明或國稅局所得證明及戶口名簿影本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八、已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得申請本獎助學金。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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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陳麗雲博士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陳麗雲博士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蘇偉文博士為紀念其亡室陳麗雲博士多年來,致力於社會教育,服務社群,熱心公益,尤其於推動婦女義務工作的範疇上,貢獻良多。其一生慈悲為懷,為鼓勵學子勤學向善,服務社會,乃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設置「陳麗雲博士紀念獎學金」,每年以孳息所得做為獎學金,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學金每學年名額暫訂為一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
六、申請條件:
(一)限大學部學生申請。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三)同一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四)申請人除學業及操行成績良好以外,還須熱心公益,積極參與服務社會之事宜。
(五)本獎學金獲獎人須撰寫短文一篇,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轉交本獎學金之捐款人。短文內容須簡述獲獎人的立學志向及所參與之社會服務和公益事宜,以便捐款人及其後世做為慰告陳麗雲博士在天之靈之用。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成績單、熱心公益服務證明及五百字短文一篇。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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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代辦李厚高先生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代辦李厚高先生紀念獎學金
95.04.1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李傳昭小姐依照先父遺言將其遺產退休金新台幣壹佰萬元整捐贈與本校,以其每年孳息所得設置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生事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訂每學年申請一次,金額暫定為每名伍千元,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而定。
五、申請條件:
(一)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大一新生免附操行成績,家境清寒優先,但需取得任課老師書面證明或清寒證明。
(二)未受公費待遇。
六、申請手續:繳交上學年成績單一份,如為清寒學生另繳教師證明一份。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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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薛克旋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薛克旋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0.12.29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1.06.0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1.0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薛克旋教授子女為紀念其先父一生慈悲廉儉、熱心教育,鼓勵清寒學子勤學向善,乃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設置「薛克旋教授紀念獎助學金」,以每年孳息所得做為獎助學金,以資紀念,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助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獎助學金每學年發放一次,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而定,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申請日期為每學年第二學期公告申請。
五、申請條件:
(一)本國籍大學部(含進修學士班)學生,不含應屆畢業生。
(二)家境清寒學生前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三)同一學年未受公費待遇與未受政府生活費補助及學費全額補助。
六、申請手續:繳交前學期成績單一份及導師推薦函一份。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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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興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捐贈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捐贈獎助學金辦法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3.0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員生消費合作社為回饋本校,特捐贈新台幣二百萬元整,做為學生獎助學金之用。
二、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三、名額:每學期10名。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且未有任何一科不及格者。
(二)本學期已領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申請。
(三)在職生及延畢生不得申請。
(四)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之學生優先獲獎。
五、申請期間: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六、申請方式:填寫申請表並附前學期成績單,中低收入戶或家境清寒者須附相關證明。
七、本獎學金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後發給獎助學金。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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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中華西密佛教正心國際文化協會慈善公益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中華西密佛教正心國際文化協會慈善公益獎助學金辦法
103.01.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中華西密佛教正心國際文化協會(簡稱佛教正心會)本於關懷社會之宗旨,特捐贈新台幣貳拾萬元整,做為國立中興大學學生助學金之用。
二、金額與名額:每學期新台幣壹萬元整一名,新台幣伍千元整二名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者前一學期學業達六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達八十五分以上。
(二)家中收入因變故銳減致生活困苦或政府登記之低收入戶。
(三)本學期已領其他獎助學金者不得申請。
(四)申請人員條件相當時,優先頒發予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者。
四、申請期間: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五、申請必備文件:
(一)申請表
(二)前學期成績單
(三)低收入戶證明
(四)最新家庭所得(學生本人及父母)證明
(五)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證明
(三)、(四)、(五)擇一即可。
六、本助學金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後發給獎助學金。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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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校友曾憲英女士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校友曾憲英女士獎助學金授與辦法
104.01.0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6.01.0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2.0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 校友曾憲英女士為鼓勵清寒學子勤學向善,乃捐贈新台幣壹佰萬元整,以每年孳息所得做為獎助學金,特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第四條 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人數為一名,授與新臺幣壹萬元,申請日期由學校統籌訂定。
第五條 申請條件
一、本校在學學生。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大一新生免計操行成績。
三、榮民遺眷或單親家庭子女。
第六條 申請者需繳交前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榮民遺眷或單親家庭子女證明各一份。
第七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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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李戴蘭花女士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國立中興大學李戴蘭花女士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110.12.29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11.12.2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 宗旨:李戴蘭花女士子女為紀念其母親一生刻苦努力、熱心助人,教導子女奮發向上、慈悲感恩,特捐贈國立中興大學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設置「國立中興大學李戴蘭花女士紀念獎助學金」,以協助弱勢學子力爭上游。
第二條 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人數為三名,非農資學院學生一名,農資學院學生二名(含植物病理學系學生一名)。
第三條 每名授與新臺幣貳萬元。
第四條 申請資格:本國籍之本校大學部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事故在學學生,且該學期獲獎前無休、退學者。
第五條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事故證明。
三、前一學期學業與操行成績單,轉學生用前學校成績申請。
第六條 每學年第二學期依公告日期至生輔組提出申請。
第七條 本獎助學金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核後授與。
第八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一年。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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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田露蓮孫寶珍教授英文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 田露蓮 孫寶珍教授英文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美籍教授田露蓮、孫寶珍為鼓勵學生精研英文,將授課所得鐘點費全部捐出設置本獎學金並訂定本辦法。
二、本項獎勵規定如下:
(一)獎勵名額及金額:每學年以六名為原則,每名新台幣四千五百元整,並得視利息收入多寡由外文系核定獎勵名額及金額。
(二)申請手續:請向外文系繳交申請書及上學年成績單,並由該系推薦名單至生活輔導組辦理。
(三)獎勵對象:
1.本校(日、進修)外國語文學系三年級學生。
2.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3.本學年度未領其他獎助學金。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業務由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辦理。
五、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六、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後,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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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施公益勵先生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施公益勵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施氏昆仲施劍塵先生(國立中興大學植物系五十三年畢業)及劍鎣先生(國立中興大學昆蟲系五十六年畢業,現任昆蟲研究所教授)為紀念其先父施公益勵先生一生慈悲廉儉、熱心教育、鼓勵清寒學子勤學向善、不遺餘力,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以每年孳息所得做為獎學金,以資紀念,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學金每年名額暫訂為二名,獎學金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昆蟲系及昆蟲研究所各一名。
六、申請條件:
(一)昆蟲系三、四年級學生及昆蟲研究所二年級為優先。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七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研究所一年級學生則以大四成績為甄選條件,申請人家境清寒者優先。
(三)同一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七、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八、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各壹份,或其他相關文件乙份。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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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宋勉南 劉作炎 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宋勉南 劉作炎 教授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獎學金基金共為新台幣壹拾萬元正,以其每年孳息所得設獎學金,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三仟元正,名額視孳息而定,利息餘額轉入本金。
二、本獎學金專供國立中興大學農資學院應用經濟學系三、四年級學生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五、本獎學金基金如因利息餘額轉入或因無獲獎人而基金金額增減時,並請應經系核定增減獎學金金額或名額。
六、甄選辦法: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未接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學金。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七、申請手續:繳交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各一份。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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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陳耀錕教授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陳耀錕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教授陳耀錕先生逝世後,其門生故舊為紀念陳公生前德意並鼓勵有志青年精研畜牧,遂募集基,以所得孳息設置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獎學金核定對象為國立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獸醫二系學生,其名額視孳息多寡按動物科學系、獸醫系三比一的原則及四捨五入的方式定名額,但基金孳息足供名額一或二名時,以動物科學系學生優先,三名時動物科學系二名,獸醫系一名,並請該系推薦學生申請。
三、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五、申請條件:
(一)動物科學系、獸醫學系二年級以上學生。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學生其學業成績一項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亦可申請,但需取得任課教師書面說明。
(四)凡同一學年已申請其他獎學金五千元以上者不得申請。
六、獎學金金額視孳息而定,孳息如有盈餘,併入基金存儲。
七、申請手續:繳交上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如有清寒學生,另繳教師證明一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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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劉慎孝教授夫人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劉慎孝教授夫人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退休教授劉慎孝先生為感念其夫人吳順昌女士生前治家功德,並鼓勵青年學子努力研習林學,特捐贈新台幣肆拾萬元做為獎學基金,以其每年所生利息充為每年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之核給對象為國立中興大學森林學系(所)學生,名額視利息多寡而定,並請森林系推薦學生申請。獎學金金額暫定每名每學年新台幣伍千元正。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申請條件:
(一)森林學系二、三、四年級學生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森林研究所二年級學生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未受公費待遇及其他獎助學金者。
五、申謮手續:繳交上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六、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七、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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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鄭謀平先生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鄭謀平先生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鄭故教授謀平以遺款新台幣拾捌萬元捐贈中興大學動物科學系做為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視其孳息所得而定名額與金額。
五、凡動物科學系二年級以上學生,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請動物科學系推薦學生申請。
六、本獎學金得以左列準則評定:
(一)申請合格人數超過當年名額時,除修讀動物產品加工者應有一名優先外,依學業成績高低取捨之。
(二)學業成績相同時以高年級學生優先。
(三)年級相同時,以福建省籍學生優先。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成績單乙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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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林萬年先生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林萬年先生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3.01.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應經系(原農經系)系友林萬年先生,經營事業有成,為回饋母校並鼓勵其學弟妹努力向學,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做為獎學基金,以其每年所生利息充為每年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之核定對象為國立中興大學應經系大學部學生。
三、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委員會辦理。
五、金額每名伍仟元,名額則視其孳息所得而定。
六、甄選辦法: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受其他獎學金。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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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盛澄淵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盛澄淵教授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6.01.0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9.06.09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 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包括前農化系)吳敏慧教授及畢業系友為紀念盛澄淵教授對臺灣農業及本系發展之貢獻,捐集成立盛澄淵教授獎助學金,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之保管存放,由本校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由孳息所得支付,本獎助學金授與每名學生新臺幣伍仟元,名額視孳息所得多寡而定。
第五條 申請條件
一、需為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四年級或碩士班學生,且前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申請人數超過原定名額時,評比優先順序依序為:
1.低收入戶。
2.申請逕讀博士班並獲通過者。
3.參加本校碩博士班甄試錄取並登記就學意願為土壤環境科學系碩博士班學生者。
4.學業成績平均最高者。
三、同一學期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第六條 申請手續為繳交前學年度成績單壹份送交系辦公室。
第七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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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周恒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周恒教授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95.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97.12.25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周恒教授子女為紀念其先父終身致力於水土保持工作及教育之辛勞,並鼓勵青年學子勤學向善,乃捐贈新台幣貳佰萬元整,設置「周恒教授紀念獎助學金」,每年將以孳息所得做為獎助學金,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助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助學金由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助學金每學年名額五至八名,每名金額新台幣伍仟元。
六、申請條件:
(一)國立中興大學水土保持學系大學部學生(二年級以上)。
(二)前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家境清寒學生其學業成績平均成績七十五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亦可申請,但需取得教師書面證明。
(四)同一學年未受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者。
七、申請手續: 繳交上學年學業及操行成績單一份,如有清寒學生,另繳教師證明一份,申請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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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羅清澤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羅清澤教授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植病系(所)二年級以上學生為限,並請植病系推薦學生申請。
二、前學年學業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三、獎學金金額四仟元(依往年例)名額視利息多寡而定。
四、未受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優先核給。
五、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六、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七、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八、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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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故牟孝斌同學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故牟孝斌同學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牟孝斌同學原肄業本校動物科學系不幸車禍身亡。其令尊建邦先生將其賠償費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捐贈設獎學金以資紀念,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收入支付,如有盈餘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視孳息而定。
六、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學生,但合於申請條件之動物科學系學生優先核給。
七、申請條件:
(一)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及未受公費待遇者。
八、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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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原子能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原子能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獎學金係以國際原子能總署一九六一年補助國立中興大學農學院農藝系。利用放射能改良東南亞稻作計畫經費積餘項下撥給之新台幣貳萬元做為基金而設置之。
二、本獎學金名額及金額視基金孳息收入之多寡而定。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農資學院農藝系三、四年級學生,並具有下列條件者:
(一)上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八十分以上(主修科必在八十分以上)者。
(二)上學年操行成績平均在八十五分以上者。
合於上項條件申請學生對於「原子能和平利用」有關學科成績優良者應儘先核給。
五、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六、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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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葛志元夏兆熊先生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葛志元夏兆熊先生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為紀念本校林管處前主任夏兆熊先生與農學院農業化學系故教授葛志元先生,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農資學院大學部學生,每學年申請一次。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金額暫定每名三千元,名額視基金孳息收入多寡而定。
五、評定標準:
(一)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且未領受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者。
(二)獲獎優先順序:
1.土壤環境科學系或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學系
2.學業成績
3.操行成績
4.高年級
六、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學業、操行成績單壹份。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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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簡錦忠博士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簡錦忠博士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簡氏子女為紀念其先父簡錦忠博士四十餘年致力於植物病理(稻熱病)之研究與防治工作,並一生謙沖為懷,為鼓勵學子勤學向善,於91年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復於106年捐贈新台幣伍拾萬元,設置「簡錦忠博士紀念獎學金」,每年將以孳息所得做為獎學金,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學金每學年名額暫訂為一名,每名金額新台幣捌仟元。
六、申請條件:
(一)指定由植病系推薦大學部一名學生申請。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三)同一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成績單壹份送交系辦公室。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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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黃盤銘教授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黃盤銘教授獎助學金授與辦法
99.01.0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6.01.0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0.29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修正
109.6.9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
111.12.21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修正
112.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
一、國立中興大學(以下簡稱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黃盤銘講座教授為鼓勵本校優秀外籍學生(含僑生)進行土壤環境科學相關研究,捐助成立黃盤銘教授獎助學金,特訂定本辦法以規範獎助學金之名額、金額、申請及審核事宜。
二、本獎學金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每名新臺幣一萬元,名額為博士班一名、碩士班一名。所餘本金加孳息不足貳萬元時,全部作為當年度獎學金發給,發放完畢後本辦法自動失效。
三、本系博士班及碩士班二年級外籍學生(含僑生),前學年度學業總平均達八十分以上者,得於校方公告申請日期內辦理申請。
四、申請手續為向本校主辦單位繳交前學年度成績單及申請表,彙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核。
五、申請合格人數超過原定名額時,評比優先順序依序為1.申請逕讀博士班並獲通過者、2.未曾申請過本獎學金者、3.學業平均成績最高者優先、4.其他特殊表現。
六、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本校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七、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八、本辦法經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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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林英祥博士暨李冀生博士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林英祥博士暨李冀生博士獎學金申請辦法
96.11.22應用經濟學系導師會議訂定
99.03.16應用經濟學系導師會議修正
100.10.06應用經濟學系導師會議修正
102.09.12應用經濟學系系務會議修正
103.09.11應用經濟學系系務會議修正
一、為鼓勵應用經濟學系(以下簡稱應經系)學生申請就讀應經系碩士班、博士班及農業經濟與行銷碩士學位學程〈以下簡稱農經學程〉,以及農經學程學生申請就讀應經系博士班,特設置本獎學金以支持就讀上述研究所之優秀同學年度學雜費用。
二、申請日期:每年九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止。
三、核發對象:非在職身份之應經系碩、博士班及農經學程一年級學生。
四、名額:每學年二名。
五、金額:每名新台幣50,000元整
六、資格:應經系畢業之學生經逕讀、推甄或一般考試就讀前述之研究所且願意協助系務發展之碩士班及博士班新生。
七、審核:由應經系導師會議審查通過。
八、申請手續:申請者須填具申請書一份(請上系網頁下載,網址http://nchuae.nchu.edu.tw/)。學生申請獎學金相關表件內容將於審核後發還給學生,如未取回將於一周後銷毀之;獲獎結果將永久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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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故詹益誠同學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故詹益誠同學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詹益誠同學原肄業於本校應經系,於民國七十四年參加山地文化服務隊,不幸於南投信義鄉雙龍瀑布因救人犧牲,義行可風,家屬將節省之喪葬費肆拾萬元捐贈設獎學金以資紀念,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收入支付,如有盈餘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學金名額若干名,每名金額四仟元。
六、本獎學金核給對象為本校大學部學生,但合於申請條件之應經系學生優先核給。
七、申請條件:
(一)前學年學業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未領取其他獎學金及未受公費待遇者。
八、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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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廖士毅教授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廖士毅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廖氏子女為紀念其先父廖士毅教授創辦中興大學農產運銷學系,三十餘年致力於農業經濟之教學與研究,並且一生慷慨助人,鼓勵學子勤學向善,乃捐贈新台幣捌拾萬元,設置「廖士毅教授紀念獎學金」,每年將以孳息所得做為獎學金,故特訂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儲。
五、名額及金額:獎學金每年名額暫訂為四名,每名金額新台幣八仟元。名額得視利息多寡而定。
六、申請條件:
(一)指定行銷系、應經系大學部學生申請。
(二)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
(三)同一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七、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八、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成績單壹份。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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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陳孝祖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陳孝祖教授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獎學金基金為新台幣壹拾伍萬元正,以其每年孳息所得設獎學金,每名新台幣伍仟元正,名額視孳息而定,利息餘額轉入本金。
二、本獎學金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大學部二、三年級導師分別推薦1~2名以上學生申請,由系成立審查委員會或系務會議審查甄選。
三、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五、本獎學金基金如因利息餘額轉入或因無獲獎人而基金金額增減時,請生物產業機電工程學系核定增減獎學金金額或名額。
六、甄選辦法: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在七十五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在八十五分以上,未受公費待遇及未領受其他獎學金。
七、推薦作業程序:繳交上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各一份。日期另行公佈。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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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莊作權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莊作權教授獎學金辦法
105.09.30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前系主任莊作權教授為延伸他畢生對土壤環境科學系的愛護、對農業之推廣及對土壤科學之貢獻,設立獎學金基金以利息提供本獎學金,特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獎勵國立中興大學土壤環境科學系大學部及碩士班之優秀學生。
三、本獎學金基金及孳息所得之保管存放,由本校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四、本獎學金由獎學金基金孳息所得支付,如有盈餘,則轉入基金存檔。
五、獎學金名額暫定如下,實際名額視基金孳息所得多寡而定:
(一)大學部二年級及三年級學生各一名,每學年新台幣陸仟元。
(二)研究所碩士班二年級學生一名,每學年新台幣捌仟元。
六、申請條件:
(一)為土壤環境科學系大學部二、三年級或碩士班二年級學生,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須在八十(含)以上者。
(二)碩士班學生應檢附大學畢業論文或專題研究報告,或最近兩年內發表之學術論文。
(三)同一學年未領取本系其他獎學金者。
七、申請手續:檢附在校前一學年度上、下兩學期成績單及申請單各乙份,彙送土壤環境科學系系辦公室。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獎學金之審核由土壤環境科學系辦理,獲獎學生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十、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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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林烱煊、林陳晶夫婦紀念奬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林烱煊、林陳晶夫婦紀念奬助學金授與辦法
111.07.25植病系110學年度第2學期第3次系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本校植物病理學系畢業校友林瑞姿,為紀念其父母並獎勵清寒優秀學生完成學業,特捐贈國立中興大學新台幣壹佰萬元整,設置「國立中興大學林烱煊、林陳晶夫婦紀念獎助學金」。
第二條 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人數至多為二名。
第三條 每名授與新臺幣貳萬元。
第四條 申請資格
一、本國籍之本校植物病理學系大學部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事故在學學生,且該學期獲獎前無休、退、轉學者。
二、以學業與操行成績優良者優先授與獎助學金。
第五條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家境清寒或遭逢重大事故證明。
三、前一學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單。
第六條 申請方式及日期: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於每年9月30日前至本校網頁下載申請表,填妥後送交系辦公室,本獎學金之審核由系服務學習獎助學金委員會辦理甄選,獲獎學生名單送至生輔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第七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校植物病理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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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楊策群教授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楊策群教授獎助學金授與辦法
106.01.0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7.01.05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 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包括前農化系、土壤系)畢業系友為紀念楊策群教授對台灣農業及本系發展之貢獻,捐集成立楊策群教授獎學助金,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獎助學金之保管存放,由本校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辦理。
第三條 本獎助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第四條 本獎助學金由捐集之本金及孳息做為獎助學金。
第五條 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人數為一名,授與新臺幣壹萬元。所餘本金加孳息不足貳萬元時,全部做為當年度獎學金發給,發放完畢後,本辦法自動失效。
第六條 申請條件
一、需為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三、四年級或碩士班學生,且前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者。
二、申請人數超過原定名額時,評比優先順序依序為:
1.修習大學部「土壤物理」成績85分(含)以上。
2.低收入戶。
3.同一學年未領取其他獎(助)學金者。
4.申請逕讀博士班並獲通過者。
5.參加本校碩博士班甄試錄取並登記就學意願為土環所碩博士班學生者。
第七條 申請者需將大學部成績單一份送交土壤環境科學系辦公室。
第八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九條 本獎學金之審核由土壤環境科學系辦理,獲獎學生申請資料送至生輔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第十條 本辦法經本校土壤環境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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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資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貢穀紳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國立中興大學貢穀紳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110.12.9 昆蟲學系系務會議訂定
一、宗旨:本校昆蟲學系為紀念貢穀紳教授對昆蟲領域及本系發展之貢獻,捐集成立貢穀紳教授紀念獎學金,特定本辦法。
二、申請名額:每學年2名。
三、金額:每名1萬元。
四、申請資格:本校昆蟲學系大學部在學學生,前一學年(上、下學期)之操行成績皆85分以上(含),且無記過以上處分;上、下學期學業成績平均皆80分以上(含),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申請該學期無休學者。
五、就讀昆蟲學系期間,本獎學金以獲獎一次為限。
六、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前一學年校內成績證明(向註冊組申請)。
七、申請時間: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於每年10月辦理。
八、本獎學金之審核由系主任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甄選,獲獎學生名單送至生輔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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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李幹軍教授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李幹軍教授獎學金辦法
86.04.14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本校教授李華寧先生,為紀念父親李幹軍教授一生從事教育、特捐贈本校新台幣壹拾萬元,做為獎學金之用。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四、本獎學金暫定每名每學年給獎捌仟元。
五、凡本校土木系二、三、四年級學生,前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未受公費及其他獎助學金者。
六、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七、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學業、操行成績單一份。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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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鐘文隆紀念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鐘文隆紀念獎助學金辦法
中華民國99年9月29日校長核可
中華民國101年4月18日校長核可修訂
中華民國103年5月22日系服務與活動小組修訂通過
一、本校土木工程學系校友鐘文隆先生家屬,為紀念鐘先生終身致力土木營建工作之貢獻,代其回饋母系並鼓勵其學弟妹努力向學,每年捐贈新台幣貳拾萬元作為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之保管及發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會計室及總務處等有關單位辦理。
三、本獎助學金屬於獎助性質,主要目的為獎勵家境清寒學生協助系務工作,故獲獎名單審核由土木系負責辦理。
四、本獎助學金申請人須為本校土木系學生,具備如下條件者優先:
1. 家境清寒(含失業家庭或家庭經濟較困難)者。
2. 熱心服務
五、獎助名額以每學期4名為原則,每名發給獎助學金3萬元(分期中、期末2期撥款)。前述獲獎同學,有義務協助系務工作,學期中每週以6~8小時為原則。
六、前述獎助學金每年如有餘額則滾存留作以後年度辦理。
七、申請日期:詳細日期另行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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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李春序教授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李春序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101.01.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2.0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教授李春序先生逝世後,其家屬為紀念李公生前德意,並鼓勵有志青年精研生命科學,特捐贈670,514元整,設置本獎學金基金,以每年孳息所得設置獎學金,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日期由學校統籌訂定。金額每名為新台幣五千元整,名額暫定每一學年兩名,實際名額視孳息收入多寡而定。
三、獎助對象:本校生命科學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同學。
四、申請資格:前一學年度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均可申請。但已享有其他獎學金或公費待遇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五、申請手續:繳交前學年度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業及操行成績)或其他相關文件。
六、本獎學金之審核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
七、本獎學金基金之保管存放,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及總務處等相關單位處理。
八、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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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陳清義教授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陳清義教授紀念獎學金辦法
91.12.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1.06.11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2.01.18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08.12.2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112.06.13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宗旨:為紀念陳公生前德意並獎勵同學努力向學,其門生遂募集基金,孳息設置生命科學系優秀在學同學獎學金。
二、名額:每一學年暫定為壹名。
三、金額:本獎學金每名為新台幣五千元正。
四、獎助對象:本校生命科學系大學部二年級以上在學同學。
五、申請資格: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八十五分以上,且無任何一科不及格,均可申請,但已享有其他獎學金或公費待遇者,不得再申請本獎學金。
六、申請時間: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日期由學校統籌訂定。
七、申請手續及審查:申請人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書一份,連同學校正式成績單(包括學業及操行成績),交至本校生活輔導組,彙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
八、本獎學金利息餘額轉入本金。基金之保管存放,委由國立中興大學學務處會同主計室等有關單位辦理。
九、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十、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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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周惠慈副教授紀念獎助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周惠慈副教授紀念獎助學金授與辦法
106.01.06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第一條 本校植物系退休副教授周惠慈女士之子張其善先生,為紀念其母並獎勵清寒優秀學生完成學業,特捐贈國立中興大學新台幣陸拾萬元整,設置「國立中興大學周惠慈副教授紀念獎學金」。
第二條 每學年授與獎助學金人數為二名。
第三條 每名授與新臺幣壹萬伍千元。
第四條 申請資格為本國籍之本校生命科學系大學部在學學生,並同時為單親家庭子女或家境清寒,且該學期獲獎前無休、退、轉學者。
第五條 繳交文件:
一、申請書。
二、單親家庭子女或家境清寒證明。
第六條 每學年依公告日期至生輔組提出申請。
第七條 本獎學金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核後授與。
第八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九條 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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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清寒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清寒獎學金設置辦法
109年9月23日系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國立中興大學生命科學系(以下簡稱本系)系友為回饋母系,並鼓勵學弟妹努力向學,特設置此獎學金,所需經費由捐贈款項支應。
第二條 本獎學金獎助對象:
一、家境清寒者(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政府登記之(中)低收入戶或重大災害受災戶。
二、申請學生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僑生另依本校清寒僑生獎助辦法向學生安全輔導室提出申請。)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限本系學士班、碩士班、博士班在學同學,前一學年學業成績無任一科不及格者均可申請。
二、新生符合第二條規定者。
第四條 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學生須在公告期限內向本系辦公室提出申請。申請時,請繳交申請書(本系網頁表格下載)、歷年成績單(新生免)與清寒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及相關文件。
第五條 每一學年獎助4名,以學士班為優先,每名奬學金金額為新台幣五仟元。
第六條 由本系導師(或指導教授)和系主任審核申請名單,如申請人數超過4名,交由本系教學及課程委員會委員審核並排序,審核通過學生名單送至本校生活輔導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第七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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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科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吳聲海老師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吳聲海老師紀念獎學金辦法
109年6月10日生命科學系系務會議訂定
109年9月23日生命科學系系務會議訂定
第一條 本校生命科學系為紀念全球變遷生物學研究中心主任吳聲海老師對台灣生態保育及本系發展之貢獻,以及傳承吳老師對台灣生態保育的實作精神,捐集成立吳聲海老師紀念獎學金,特定本辦法。
第二條 申請名額及金額:
(一)大學部學生四名,每學年新台幣伍仟元。
(二)研究所碩士班學生四名,每學年新台幣伍仟元。
(三)研究所博士班學生一名,每學年新台幣壹萬元。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本校生命科學系大學部學生,修習「生態學」與「演化學」,成績均達八十分(含)以上者,按照兩科總分排序。
(二)研究所碩士班甲組甄試或考試入學,正式報到後列為第一與第二名,甄試及考試入學各二名。
(三)研究所博士班甄試或考試入學,正式報到後,由甲組召集人依名次決定一名。若該學年有超過一位甲組博士班正式報到,則優先提供給未領取本系「研究生獎學金」之博士生。
(四)若申請資格不符,則依名次順序遞補。
(五)符合本獎學金核發資格者,若辦理休學則視同放棄,依名次順序遞補。
(六)領取本獎學金者,就讀各學制期間,僅能申請一次,但可同時申請其他獎學金。
第四條 申請時間:本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於每年10月辦理。
第五條 申請手續:繳交成績單與申請書各一份。碩士班與博士班申請者,需再提供論文計畫書(內容必須符合本獎學金之宗旨「台灣生態保育之實作精神」)與指導教授推薦函各一份。
第六條 本獎學金之審核由系主任成立審查委員會辦理甄選,獲獎學生名單送至生輔組辦理後續獎學金撥款事宜。
第七條 學生獲獎紀錄永久保存,申請資料則保存1年。
第八條 本辦法經本校生命科學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送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備查,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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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陳耀錕教授紀念獎學金 |
獸醫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黃朝宗先生紀念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黃朝宗先生紀念獎學金辦法
100年09月27日校長核定
一、宗旨:為紀念黃朝宗先生鼓勵學子勤學向善,服務社會,特設置本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每年12月1日至12月20日止
三、核發對象:獸醫病理生物學研究所碩、博士班學生
四、名額:每學年二名
五、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六、資格:
(一)、申請前一學期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二)、申請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八十分以上。
(三)、家境確屬清寒或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者(請附證明)優先申請,前學期已領有其他獎助金達新台幣三萬元以上者及公費生不得申請。
七、審核:由獸醫病理生物學研究所所務會議審查通過。
八、申請手續:申請者須填具申請書一份
九、申請方式:請向獸醫病理生物學研究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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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廖士毅教授紀念獎學金 |
管理學院 |
國立中興大學農產運銷暨行銷學系系友會行銷學人獎學金
國立中興大學農產運銷暨行銷學系系友會行銷學人獎學金申請辦法
102.06.1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訂定
107.12.27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正
一、成立宗旨:為鼓勵行銷系學生勤奮向學,農產運銷暨行銷學系系友會特別設置本獎學金。
二、申請日期:由學務處生輔組公告每年之申請日期。
三、核發對象:行銷學系大三升大四之學生。
四、申請名額:每學年三名(成績優秀者二名,家境清寒者一名)。
五、獎助金額:每名新台幣壹萬元整。
六、申請資格:申請成績優秀獎學金的申請資格為歷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平均須達八十分以上,且未有任何一科不及格;申請家境清寒獎學金的申請資格為歷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平均須達七十分以上,且未有任何一科不及格。
七、申請方式:申請者須填妥申請書一份,連同歷年學業與操行成績單(家境清寒之申請者須另檢附清寒或低收入戶證明)繳交至學務處生輔組。
八、審核方式:由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審查通過後即頒發獎金,由農產運銷暨行銷學系系友會另行頒發獎狀。
九、本辦法經本校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會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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