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中興大學校友總會獎學金收件期間:3月11日至3月22日17時

設立
宗旨

社團法人國立中興大學校友總會為鼓勵學子勤學向善,設立校友總會獎學金。

金額 每名 1 萬元
名額  15 名

申請
資格

1. 國立中興大學在學生。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3. 家境清寒、政府登記之低收入戶、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致生活困苦、遭重大變故亟需急難救助或
 優秀博士班清寒研究生出席國外研討會公開口頭發表論文
(擇一即可)

申請
方式

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生輔組(惠蓀堂2樓)申請。

申請
必備
文件

1. 申請表。

2. 前一學期成績單。

3. 低收入戶證明+111年度家庭個人所得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清寒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111年度家庭個人所得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3個月內戶籍謄本。

5. 家中收入因故銳減或遭重大變故需急難救助證明。

6. 研討會論文接受函及推薦函二封(內容須包含被推薦人的研究品質、外語能力、
 被推薦人擬參加的國際會議之重要性,以及此國際會議對被推薦人的未來學術發展所產生之影響等)
 或其他相關有利佐證資料。

35項擇一即可6項非必備

收件截止日:113 年 3 月 11 日 至 3 月 22 日 17 時止
洽詢方式:04-22840663 曾小姐
備註

◎獎學金將匯入獲獎者帳戶,並於校友總會每年會員大會進行公開表揚。

◎轉學生用前學校最後一學期成績單申請。

資料
取得
方式

◎成績證明:大學部與研究所→ 向註冊組申請、進修部→ 向進修教育組申請。

清寒證明:向戶籍地村里長申請。

◎低收入戶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區公所申請。

◎所得證明:請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線上查調個人財產或所得→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nat.gov.tw)

戶籍謄本: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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