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中興大學清寒勤學獎助學金收件期間:5月13日至5月27日17時National Chung Hsing University Financial and Economic Law Student Scholarship Application Dates: 13th May 2024 ~ 27th May 2024 (For TAIWANESE students ONLY)

設立宗旨 本校為獎勵清寒勤奮向學之學生,特設立清寒勤學獎助學金。
金額 每名2萬元
名額 大學部39名、研究所17名
申請資格
  1. 大學部:前學期學業成績班上前百分之五十以內;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不良紀錄(新生免計操行)。
  2. 研究所:前學期學業成績平均80分以上;操行成績平均85分以上且無不良紀錄(新生免計操行)
  3. 家庭年收入低於70萬元、利息所得低於5千元且家庭財產總額(不含存款)低於300萬元和汽車1台以內者。若因高利率存款致利息年所得逾新台幣5千元或已無存款者,得檢附相關證明由學校審核認定。
  4. 延修生或因修習雙主修、輔系而延長就學、已領其他獎助學金2萬元以上者每學年享有就學優待達2萬元以上者不得申請。
  5. 須具有中華民國國籍 (僑生另依清寒僑生獎助辦法向學安室提出申請)。
  6. 新生用前畢業學校或同等學歷成績單申請。
申請方式
  1. 申請書請至生活輔導組網頁下載
  2. 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生活輔導組(惠蓀堂2樓)申請
必備文件 ◎申請書  
◎112-1成績單(新生以畢業學校平均成績申請,大學部學生需附成績排名)   
◎112年家庭成員所得清單證明      
◎112年家庭成員財產證明
3個內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家境清寒證明
收件日期:113年5月13日至5月27日17時止
洽詢方式:04-22840663生輔組
備註
  1. 家庭成員含申請學生、父母、同居住之祖父母、未婚之兄弟姊妹、已婚且共同居住之兄弟姊妹;已婚之學生則計列父母與配偶;非監護或非同居住(已成年學生)之父母、已歿、失聯、服刑等則不計列,但須附相關證明。
  2. 下列原則順序為獲獎先後並擇優錄取:本學期未領其他獎助學金者、(中)低收入戶、操行成績較高者、成績(排名)較高者。
  3. 本獎學金由接受各界捐助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審核,該委員會審核會議預計113年6月召開。
資料
取得
方式

◎所得清單證明及財產證明:請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查調財產所得全攻略   
◎成績證明:註冊組的自動繳費列印機
◎戶籍謄本:向戶政事務所
◎清寒證明:向戶籍地村里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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