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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得力教育基金會獎學金DE LICACY Education Foundation Scholarship

得力清寒獎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1. 本國籍各院校大學部或獨立學院之學生
  2. 未享有公費待遇
  3. 未獲其他機構獎學金超過兩萬元(含)
  4. 家庭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
  5.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80分以上及操行成績75分以上,未受記過處分。

※不含研究所、進修部、推廣教育部及空中大學

申請期間

114年9月1日至9月20日止

申請方式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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