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學年度第2學期國立中興大學校友總會獎學金申請公告(收件期間:3/13-3/24)

國立中興大學校友總會獎學金

申請公告

 

金額/名額

壹萬元/全校至多15

申請資格

1.   國立中興大學在學生。

2.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達70分以上,操行成績達80分以上。

3.   家境清寒、政府登記之低收入戶、家中收入因故銳減致生活困苦、遭重大變故亟需急難救助或優秀博士班清寒研究生出席國外研討會公開口頭發表論文(擇一即可)

申請方式

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生輔組(惠蓀堂2)申請

必備文件

1.   申請表。

2.   前一學期成績單。

3.   低收入戶證明+110年度家庭個人所得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 3個月內戶籍謄本。

4.   清寒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110年度家庭個人所得清單(含學生本人及父母)3個月內 戶籍謄本。

5.   家中收入因故銳減或遭重大變故需急難救助證明。

6.   研討會論文接受函及推薦函二封(內容須包含被推薦人的研究品質、外語能力、被推薦人擬參加的國際會議之重要性,以及此國際會議對被推薦人的未來學術發展所產生之影響等)或其他相關有利佐證資料。

◎第35項擇一即可,6項非必備

申請日期

112    年3月13日至 3月24日17時止

洽詢方式

電話:04-22840663    曾小姐

備註

◎獎學金將匯入獲獎者帳戶,並於校友總會每年會員大會進行公開表揚。

◎轉學生用前學校最後一學期成績單申請。

常用資料

取得方法

◎成績證明:大學部與研究所→ 向註冊組申請、進修部→ 向進修教育組申請。

清寒證明:向戶籍地村里長申請。

◎低收入戶證明:向戶籍地鄉鎮區公所申請。

◎所得證明:請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線上查調個人財產或所得→電子稅務文件入口網 (nat.gov.tw)

戶籍謄本: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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