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中興大學助學功德金申請公告
金額/名額 |
金額:每名補助二至五萬元。 名額:暫訂15名,實際核發名額由興翼獎學金審查委員會依預算調整之。 |
申請資格 |
已註冊中興大學之本國籍學生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本國籍學生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當學期辦理通過教育部大專校院學雜費減免者: (一)低收入戶 (二)中低收入戶 (三)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孫子女 (四)身心障礙學生或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五)原住民學生 (六)獲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計畫補助之學生(若確定符合申請教育部弱勢助學金資格者,可申請) |
申請方式 |
備齊所需文件至本校生輔組(惠蓀堂2樓)申請 |
必備文件 |
1.申請表及本學期參加高教深耕輔導活動10小時以上出席時數證明。(請下載word檔並用電腦打字,簽名欄位請親筆簽名) (如果確認於收件截止日前,無法取得10小時出席時數證明,請電洽曾小姐) ※高教深耕輔導活動出席時數證明,請向開課單位申請04-22840237。請至生涯發展中心活動報名網頁 https://goo.gl/FfUPph 查詢,謝謝。 ※興健康講堂課程,請洽健諮中心網頁或電洽04-22840241詢問。 2.自傳乙篇約2000字以上(請說明家庭狀況、求學經過、年度學習計畫、未來展望等)及預定回饋計畫(1頁)。 3.111年度全戶所得清單及財產證明(須檢附三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全戶111年度個人所得資料、全戶111年度財產清單等相關證明;全戶係指父母親、兄、弟、姊、妹、含自己)。 4.舊生申請者須附一位老師之推薦信(親筆或打字均可,但必須親自簽名)。大學部、轉學生及研究生新生入學申請者免附,但必須附保證書(申請人及家長或監護人必須簽章),保證就讀完本校一學年以上,無特殊原因轉離本校者,應全數退還本助學金。 5.前2學期成績單含班排名(新生及轉學生用前學校成績單申請) |
收件日期:112年10月16日至11月10日17時止 洽詢電話:04-22840663生輔組 曾小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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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獲得本助學金者,應於畢業後就業時,視個人能力回饋原受贊助金額,以使本助學金得以永續,造福更多的清寒學子。 ◎本助學金審核會議預計112年12月初召開。 ◎申請助學功德金者,請先確認在本學期有辦理學雜費減免,並請先參加高教深耕學習輔導活動10小時。 ◎領有本項獎學金者應於期末考前繳交致捐款人約200字之親筆感謝卡至學務處生輔組。 |
常用資料取得方法 |
◎所得證明及財產證明:請向各地區國稅局申請 查調財產所得全攻略◎戶籍謄本:向戶政事務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