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花蓮縣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設籍花蓮縣六個月以上,持有低/中低收入戶或相關證明,未享公費或未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無受懲處紀錄(不包括研究所、公費生、在職進修、推廣教育學分班、補校及夜間部學生)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2年3月30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申請書

 (二)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三)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四)在學證明或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五)110學年度成績單(一年級生繳交110-1學期成績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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