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清寒獎助金及優秀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原住民族學生,不含就讀研究所第三年起、在職進修班、在職專班、延長修業年限、一年級第一學期學生..等。

校內收件截止日

112年3月25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1)申請書

(2)在學證明

(3)申請人或監護人之金融帳戶封面影本

 (4)111學年第1學期成績單

 (5)領據

 (6)中低收證明、低收入證明。無證明者,繳交「家庭狀況訪視表」。(申請優秀獎學金者免交此表)

 (7)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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