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度清寒視障學生助學金

獎助對象為中華民國籍,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之視覺障礙者,並處於經濟弱勢的視障學生(低收、中低收或具清寒證明),詳細獎助申請資訊請參閱附件資料,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8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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