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清寒助學金

獎助對象為清寒優秀學子(如低收、中低收、家庭變故或家境清寒..等),限大學部,需設籍桃園市達6個月且未享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詳細獎助辦法及申請表請參閱附件資料,符合資格者請於112年10月5日前,逕行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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