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三重東區扶輪社獎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設籍新北市三重、蘆洲、新莊、五股、泰山、八里、林口等七區,成績優異或家境清寒學生,曾獲得本社獎學金或111學年度已領其他獎學金者請勿申請。(研究生不得申請,重複申請前述七區之其他扶輪社獎學金者,取消獲獎資格)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年2月19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推薦人』欄位請送系主任簽章,『推薦單位』請蓋系所章戳)

(二)在學證明

(三)111學年成績單(需含體育成績,如無者,請繳交歷年成績單)

(四)112年11月至113年2月份申請之戶籍謄本(不可繳交戶口名簿)

(五)申請清寒優良獎學金者須繳交低收入戶證明、貧戶證明、重度殘障手冊(父或母)、里長之家境清寒證明

(六)自傳及未來理想,我曾參與社區服務,限用電腦打字, 各800字以內

(七)我對扶輪社的認知(限用電腦打字,2000字以上)

(八)志工服務時數證明乙份

(九)111學年度未領其他獎學金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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