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助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碩士班

申請對象

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需未享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不含在職班、公費生、延畢生)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3年3月1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

 (二)天然災害災區受災家庭證明

 (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兒少扶助證明(擇一)

(四)戶口名簿影本

(五)在學證明

(六)切結書

(七)個人印章(送交申請資料時,請攜帶個人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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