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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蘭馨交流協會中華民國總會「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Financial Aid Program for Economically Disadvantaged Female Students at National Universities" of Soroptimist International of the Americas Taiwan Region

蘭馨.讓夢想起飛-國立大學清寒女學生助學方案

獎助學門

大學部

申請對象

  1. 家境清寒且就讀國立大學之績優女學生(不限年級)
  2. 在校學業成績平均達70分以上,且未受小過以上處分者。
  3. 大一新生可提供高三成績單或大學錄取榜單申請,經審查通過者,補助兩年學費(大一至大二)。
  4. 大二學生可依現行規定申請,提供大學成績單及相關文件。通過審核後,可獲得一年學費補助(大二學年)。
  5. 若大三仍需補助,需重新提交申請,並經審查通過後方可繼續獲得補助兩年學費(至大四學年)。

校內收件

截止日期

114年6月27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1. 全家人口戶籍謄本
  2. 全家人口所得資料。
  3. 全家人口財產資料。
  4. 113-1成績單。
  5. 大學期間的完整學業成績單與操行紀錄(適用於大三以上學生)。
  6. 獎懲證明
  7. 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身心障礙手冊、重大傷病卡、醫院診斷講明書等)

申請表中「校方評鑑」欄位,請申請人先請導師或系上教師協助填寫推薦意見,並於「學校老師簽章」處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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