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政府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及資格
設籍金門縣3年以上者現仍在籍。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須全時進修者(不含在職專班、帶薪進修或享有政府公費待遇者)為限:
申請期間
114年10月1日日起至114年10月15日止
相關檢附文件
由符合資格學生逕行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