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4學年度第2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The educational subsidy for children of unemployed workers form Ministry of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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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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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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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項條件: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3月22日以前,未請領老年 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1、於114年12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 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 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2月23日至115 年3月22日就業日數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3月23日至115年3月22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 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3月23日至115 年3月22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2月3日至115年3月22日非自願離職,且至公立 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 者,應於115年4月21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 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補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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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115年2月3日至3月22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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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