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學金 Sunshine Social Welfare Foundation Scholar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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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 陽光獎助學金 / 陽光獎 / 陽光電腦獎助學金 / 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 申請須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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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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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獎助學金申請對象 |
第一類 (三擇一申請) 本人需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學生,且需符合下列申請條件之一: 學習獎學金 (114-1或114-2成績擇一)
嘉義世華工商婦女協會-特殊才藝優秀獎學金 凡特殊才藝 (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 獲114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不包含校內舉辦之比賽) 升學獎學金 115學年度高中(職)錄取公、私立大學(含二專)者。 115學年度大專錄取公、私立研究所者。 第二類 (二擇一申請) 需父母一方為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之在學子女申請,且須符合下列申請條件之一 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 (114-1或114-2成績擇一) 大專、研究所其學期總平均成績需在60分(含)以上。 明閱科技-陽光子女才優秀學金 凡特殊才藝 (文學、音樂、美術、語言、體育、科技…等)獲 114學年度個人校際以上比賽前三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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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獎申請對象 |
(一) 國小以上在學學生。 (二) 學生本人或父母任一方符合顏面損傷、重大燒傷或外觀顯著差異者。 (三) 推薦條件(符合其一):以正面態度展現自信努力有具體楷模事蹟者;或面對家庭巨變仍樂觀進取、扶持成長者。 (四) 備註:可與陽光獎助學金同時申請;曾獲獎者3年內不得再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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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光電腦獎助學金申請對象 |
(一) 顏面損傷或重大燒傷等外觀顯著差異者,具中華民國國籍之社會人士或高中職以上在學學生。 (二) 類別擇一申請: 1. 電腦優秀獎助學金:114/7/1~115/6/30參加國內政府正式檢定通過者(不含校內檢定及TQC檢定)。 2. 電腦傑出才藝獎:114/7/1~115/6/30參加政府、學校或民間團體之電腦專才比賽獲獎者(學生須為校際比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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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足燒傷勞工子女大專生獎助學金申請對象 |
(一) 父母一方為重大燒傷(深度達2度且面積達10%以上)且須為勞工身分。 (二) 在學子女須為現就讀大專院校學生(含日、夜間部、補校)。 (三) 114學年度上或下學期成績總平均達70分(含)以上。 (四) 可同時申請當年度「勇源-陽光子女助學金」、「陽光子女助學金」或「明閱科技-陽光子女升學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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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115年9月1日至9月30日17:00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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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