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115學年度第1學期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The educational subsidy for children of unemployed workers form Ministry of Lab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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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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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助學門 |
大學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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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對象 |
申請人應同時具備以下第1、2項條件: (一)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於115年10月19日以前,未請領老 年給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於115年7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 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者。 2、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 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5年7月20日至 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0日者。 3、於114年10月20日至115年10月19日,經核付就業保險法 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且114年10月20日至 115年10月19日就業期間未超過3個月者。 4、於115年9月8日至115年10月19日,至公立就業務機構 辦理求職登記者。(依本條件提出申請者,應於115年 11月18日以前,經核付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或職業訓 練生活津貼,始核給本生活扶助金。) (二)申請人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或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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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期間 |
115年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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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方式 |
請詳閱附件,凡符合資格之學生請逕行提出申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