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大專校院學生從事旅宿業暑假職場體驗獎勵方案」

說明: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辦理旨揭方案,由交通部觀光局所管旅宿業者提供職缺,於教育部青年署職場體驗網(網址:https://rich.yda.gov.tw/rich/#/article/entryId/230529085711)媒合,透過獎勵金之方式,鼓勵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運用暑假至旅宿業進行職場體驗,藉由熟悉旅宿業各項服務工作與技巧累積實務經驗,儲備未來產業人才,旅宿業職場體驗專區將於6月1日開放。
二、學生於旅宿業職場體驗每月達80/160小時,除由業者提供薪資外,另獎勵每人每月3,000/6,000元,工作地點位於偏遠(特定)地區者,每月額外給予3,000元,最長3個月,自112年6月15日起至9月15日實施。
三、申請學生資格及申請獎勵金方式如下:
(一)申請資格:
1、111 學年度大專校院本國學生及僑外生。
2、於教育部青年署職場體驗網投遞履歷並媒合成功,於 112 年 6 月 15 日至 112年9月15日於旅宿業者職場體驗1個月以上者。
(二)申請獎勵金方式:學生於開始職場體驗後15日內,須先於媒合平臺(教育部青年署職場體驗網)回報已被業者進用,學生職場體驗結束後,於媒合平臺下載職場體驗情形表單,依該表單填列相關資訊,經用人單位核章確認,並檢附勞保投保證明文件,於112 年7月16日至112年10月31日將前述資料上傳至本方案媒合平臺,經審核通過後,依學生實際職場體驗情形按前項標準核發獎勵金予學生。
四、若對於本方案有相關疑問,請洽教育部青年署(電話:02-77453870)。
五、檢送教育部「旅宿業暑假職場體驗獎勵方案」 Q&A1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