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金
- 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 本校每學年度申請時間約為10月初至10月20日,詳見本組網頁最新消息公告(申請網站同時開放登錄)。
- 請於申請時間至本校網站興大入口http://nchu.cc/sso→各系統入口 → 學務資訊系統 →助學資訊→弱勢助學金登錄申請資料,並於10月20日前繳交申請表及學生本人與父母親之戶籍謄本(3個月內正本且包括詳細記事,電子戶籍謄本亦可)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最新版本且包括詳細記事)至生輔組。
- 申請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 人之一方合計所得顯失公平者,請填寫「不列計年所得專案申請暨切結書」
- 前已於轉出學校獲得本助學金資格之寒假轉入本校學生,請填寫「國立中興大學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寒假轉學生登記表」,至生輔組辦理相關手續。
- 前於原學校已獲本助學金資格,並提早畢業,且於當學年度下學期提早入學本校研究所之學生,請填寫「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學生補登資料表」,並檢附應繳驗證件,送生活輔導組辦理助學金申請手續。
助學金申請流程
- 以1學年為單位,學生依公告規定時間上網填寫申請資料
- 至生輔組繳交申請資料紙本及「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
- 查核結果約11月20日公布於申請網頁
- 依查核結果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學雜費
- 助學金扣除下學期學雜費仍有餘額者,學校會主動將助學金餘額撥付予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