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112年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案,請於5月25日下班前送至課外活動組,逾期不受理。

主旨:有關「112年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經費補助案,擬申請之系所單位請於112年5月25日(星期四)下班前檢具申請書1式5份送學務處課外活動組,以利彙整於期限內用印函文回報教育部,逾期不予受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本(112)年4月28日臺教高(一)第1122201186號來文轉知辦理(如附件)。

二、教育部為鼓勵全國大學校院學生出國參加國際性學術、技藝能競賽,倘各系所有學生擬於112年8月1日至113年1月31日代表學校實際參與國際競賽者,請依本校期限5月25日檢具申請資料之申請表及佐證資料(含補助對象及條件之證明及相關文件影本),一式5份。

三、另申請案須校內配合款20%,建請各系所自籌。且依教育部來文申請表所示,逾時送達、資料不全或資格不者,不予受理本校之申請案,請務必依本校期限提出申請。

四、申請表請下載檔案填報,謝謝,如有相關疑義,請洽課外組簡小姐,22840227轉23,或email至=chien66@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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