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112)年 1月 1日起民國 9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明(112)年 1月 1日起民國 93年次役男出境應經核准 今年寒假將要來臨,而且適逢春節等連續假期,內政部 役政署呼籲民國93年次(含以前)出生的男子,如果要出境, 應經事先申請核准。 役政署指出,依據「兵役法施行法」第48條及「役男出境處理 辦法」第4條規定,役齡男子尚未履行兵役義務者,出境應經 核准,112年1月1日起,民國93年次男子已達法定兵役年齡, 具有役男身分,依法尚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出國應經核准; 不過,若於役齡前的18歲之年12月31日以前出境,出國並不需 申請核准。 內政部役政署業建置「役男短期出境線上申請作業系統」 (https://www.ris.gov.tw/departure/app/Departure/main) ,受理役男線上申請短期出境,欲出國之役男,請儘早於出國 日3天前完成出境之申請,經查核無兵役管制情形者,將立即 核 准出境,列印核准通知單後,自核准當日起1個月內可多次 使用 通關出境。 另有關役齡男子出國(包括就學及觀光)的相關事宜,內 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s://www.nca.gov.tw/)-業務資訊-下載服 務-常備兵徵集類,可供下載役男出境相關資訊,請大家多加利 用。 

內政部役政署 敬啟

聯絡電話:(049)2394440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