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文化部辦理112年「原住民村落文化發展計畫」

一、本部為落實多元平權,促進文化多樣發展,賦權臺灣各原住民族群(含平埔族)因應族群文化發展之在地議題,結合青年,體現自發行動,掌握社區營造、在地智慧、知識與文化、善用社會設計及公民科技、共享互助精神,推動有助於都市及原鄉文化傳承發展計畫,俾厚植國家多元能量、營造協力共好社會及永續國家發展,爰推動旨揭計畫。

二、112年度徵件規劃摘要如下

  1.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或立案之民間團體(不包括政治團體)、大專校院。
  2. 補助類別:(1)原鄉文化行動計劃類/(2)都市文化行動計劃類
  3. 報名方式及受理時間:
    (1)線上申請,即日起至111年10月7日。
    (2)紙本申請,檢送立案或登證明影本一份、計劃書、合作度向同意書及相關文件一式十份,於111年10月7日前以掛號郵寄或專人送達方式至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三、計畫簡章於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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