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一、本案獎勵獎項計11項,原住民族語言幼兒、原住民族語言保母、原住民族語言教保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廣人員、原住民族語言推動組織等5項依據所屬專案計畫辦理評選,其餘以下獎項於本年12月20日(星期二)前向本會提出申請:

  1. 終身貢獻獎。
  2. 原住民族語言傳承獎:原住民族語言家庭。
  3. 原住民族語言推廣獎:
    1. 原住民族語老師。
    2. 推動族語公務人員。
    3. 推動族語機關。
    4. 推動族語團體獎。

二、推薦或自檢資料請備含掛號寄送至:2492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北棟16樓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文化處收(封面請註明「獎勵原住民族語言發展實施計畫」)。

三、相關文件於附件處,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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