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

寒假將至,為維護學生健康及安全,就下列注意事項宣導,以避免涉足不良場所或從事無安全規劃之工作,肇生意外事件:
一、新冠肺炎防疫注意事項:
(一)請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勤洗手、室內落實戴口罩、儘量避免出入人潮擁擠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公共場所等。
(二)確診COVID-19、快篩陽性、自主健康管理等,應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照護及防疫規定辦理;如有發燒、呼吸道症狀、腹瀉、嗅味覺異常等疑似症狀,請勿搭乘大眾運輸,在家休息或儘速就醫。
(三) 寒假出國應參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對全球疫情及邊境防疫建議,並依出國請假之相關規定辦理。
(四)請持續留意及遵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最新防疫規定(網址: https://www.cdc.gov.tw)。
二、活動安全(疫情警戒解除時):
學生於寒假期間往往會從事大量的休閒活動,依活動場地的不同,區分為室內活動及戶外活動:
(一)室內活動:
室內活動包含圖書館、電影院、百貨公司賣場、KTV、MTV、室內演唱會、室內團體活動等,從事該項活動時,首先應熟悉逃生路線及逃生設備,並熟習相關消防(逃生)器材,如滅火器、緩降機等之使用方式,方能確保從事室內活動時之安全。其次,避免前往網咖、舞廳、夜店等場所,以免產生人身安全問題。
(二)戶外活動:
寒假期間仍需遵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相關規定,關於戶外活動知識,尤其山域、水域的活動,應做好風險評估與安全管理。從事登山或山野教育活動,應做好充分準備,審慎評估,並應具備下列有關體能、態度、知識、裝備、技能等五大基礎:
寒假期間辦理2天1夜以上戶外活動,應至學校課外活動組登錄行程,以利學校上教育部「校安中心網頁」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系統」,並即時因應緊急狀況。
(三)系科宿營及營隊活動:
辦理系科宿營或營隊等相關活動時,應以教育目的為優先考量,並善盡輔導責任,引導正向發展,避免發生疑似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且相關活動應維護學生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人格發展權及人身安全,避免性別偏見或性別歧視,俾增進學生之健全人格發展,共同營造友善校園。
三、工讀安全:
寒假期間學生打工可參考勞動部「職場高手秘笈」勞動權益教育宣導手冊,遵循三要準備、七不原則—「要確定、要存疑、要告知」、「不繳錢、不購買、不簽約、證件不離身、不非法工作、不飲用、不辦卡」,如果發生受騙或誤入求職陷阱,致勞動權益受損,可撥打當地勞工局電話,請求專人協助救濟權利
四、交通安全:
(一)根據教育部校安中心的統計顯示,校外交通意外事故為學生意外傷亡的主要原因。寒假期間學生可能因為參加活動、打工兼職等因素,增加使用交通工具的機率,因此需特別提醒學生騎乘機車、自行車等一定要注意自身的交通安全,駕駛期間應遵守各項交通規則及號誌、標誌、標線與交通服務人員之指揮,減速慢行,切勿酒後駕車、疲勞及危險駕駛,以策安全。
(二)鼓勵滿18歲學生踴躍參與交通部機車駕訓補助計畫,透過正規的機車教育訓練,建立正確騎乘觀念,減少交通意外事故,並善用「機車危險感知教育平台」,提升防禦駕駛能力,養成安全駕駛習慣。
五、居住安全:
六、校園及人身安全:
七、藥物濫用防制:
八、詐騙防制:
九、網路賭博防制:
十、犯罪預防:
十一、網路沉迷防制:
十二、學生發生意外事件之通報與聯繫管道:
相關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詳細內容請參考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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