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送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2)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各一份,請查照。

主旨:檢送國立科學工藝博物館(112)年實習生實施計畫、實習申請書及暑假實習生需求表各一份,請查照。

說明:

一、貴校各系所學生若有實習需求,請自即日起至本年5月5日(週五)前協助學生辦理,實習申請可由學校薦送或由學生備齊相關資料向本館提出申請,為加速實習申請作業,申請案請以電子公文方式函送實習生申請相關資料,審核結果預計於5月下旬公告於本館最新消息區;獲錄取之同學,將由督導人員於實習前說明相關應注意事項。
二、依本館實習生實施計畫規定,實習生於實習期滿考評合格後,本館將開具實習證明,每份證明依本館規費收據標準規定,收取新臺幣30元,請轉知申請同學於實習表內之「實習證明繳費方式」欄勾選繳費方式。

 

**請本校有意願申請的同學於本年4月28日(星期五)前將資料繳交給生涯發展中心楊小姐(04-22840237分機25、chy0911@nch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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