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教育部接受捐助獎學基金會獎學金

獎助學門

大學部、研究所

申請對象

請參閱個別獎學金規定

轉學生、應屆畢業生(如研究所新生,大學非本校畢業),需回原學校申請;在職專班、公費(軍費)生、己領取其他單位獎學金者不得申請

校內收件截止日期

111年10月3日

申請方式

請攜帶下列資料至生輔組辦理。

(一)申請書(申請感恩社會福利基金會獎學金【獎學金項次C1、C2】,請填寫其專屬之申請表)

(二)在學證明

(三)110學年度成績單(於其他學年度選修體育者,需一併檢附該學年度成績單,或檢附歷年成績單)

(四)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

(五)個別獎學金指定條件之證明文件(如清寒、身心障礙、單親…等) (非必備)

(六)資訊不公開聲明書(非必備)

備註

  • 每人最多得申請2項獎學金,最多以獲配1項獎學金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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