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學年第2學期「生活力輔導/校內生活學習輔導」。The "Life Counseling/On-campus Life and Learning Counseling"for the second semester of the 112th academic year.

各位同學你好:
有關「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修正案,已於112年1月4日第452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如附檔1),新增「生活力輔導/校內生活學習輔導」項目,若同學符合提升高教公共性就學協助獎勵辦法第2條規定之資格條件,可申請本項助學措施。

作法及收件說明如下:

1.校內生活學習輔導申請方法與學習內容與本校現行生活助學金保障生之作法相近,惟其不同之處在於每月底須完成學習評核表(如附檔2),交指導員核章並由學生上傳至高教深耕系統,經生輔組承辦人確認後,始可核發獎勵金6,000元。


2.因本案有20員名額限制,將依申請同學提供最新年度家庭年收入低至高排序,前20名為正取,另備取10名。正取者將提供給各需求單位進行面試,面試合格者方列入本項措施之獎助對象。排序於30名外者,不列入正備取者,將另以mail通知。

3.新申請合格者將於113年3月起擔任校內生活學習輔導生,任職期間為113年3月至7月,舊生依實際情況而定。

4.目前已擔任校內生活助學生者(不論是一般生或保障生)均不得再申請本助學措施。


5.延畢生不得申請,申請者須在修業年限內。

6.所得證明可至各地方稅務局(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申請,報稅資料非所得證明,所得計列人口:父親、母親、學生三人,若有離異或歿情況,請加附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7.有意願申請生活力輔導之校內生活學習輔導之同學,請填妥「申請表」(如附檔3)並檢附家庭「最新年度各類所得資料清單」兩者掃描檔,寄送至承辦人黃小又小姐信箱(yoyo@nchu.edu.tw),若有疑問可以e-mail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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